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14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6月14日 |
招标机构: |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本招标项目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盐政服投资(202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亭湖区,盐南高新区和盐都区
2.1.2建设规模: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包含开放大道(小洋河-黄海路)、大庆路(范公路-文港路)、永宁路(小洋河-潮声路)、腾飞路(杨东路-西环路)、开放大道(赣江路-盐渎路)、人民路(新都路-世纪大道)、人民路(第一沟-盐渎路)、人民路(海洋路-纳海路)、新都路(开创路-小马沟)、海洋路(人民路-解放路)等10条路污水管道工程总长约10Km,污水管道最大直径为DN1000mm。
2.1.3合同估算价: 约5582.56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7月5日,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2日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10002000027002001 |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二次) |
第Ⅲ防洪区新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29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不小于DN1000顶管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盐都和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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