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临武产业开发区东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招标机构: | 临武县舜腾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临武产业开发区东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临发改备【2023】75号,项目业主为临武县舜腾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2.3,项目总投资为24143.4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临武产业开发区东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1.2.2 建设地点:临武县武水镇李家村、山青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一期(一阶段)设计土建建设规模为1.0×104m3/d,设备配套规模为0.5×104m3/d,用地32343.70㎡,合48.52亩。主要新建建构筑物有: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锂矿企业进水池、组合池、均质池及除臭设施、组合池、炭加载澄清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计量池等及建构筑物,污水管网长度约21.53km。
1.3 工期要求: 360 天,其中:施工工期:330天,设计工期: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设计技术成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且为最优化的设计(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以审核后的设计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1.5.2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3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1.7招标控制价:19375.2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含设备采购费)17069.8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98万元,不可预见费2107.42万元。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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