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连云开发区河流闸坝与入河管道闸阀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招标机构: |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标段编号:320702-F-2023889-1
标段名称:连云开发区河流闸坝与入河管道闸阀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8361.81元
最高限价:2348361.81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开发区河流闸坝与入河管道闸阀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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