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副立井井筒管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3375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2.项目规模: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副立井井筒管路采购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3375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副立井井筒管路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副立井井筒管路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供货能力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公司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18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1之后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2年04月14日到 2022年04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8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09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在WinRAR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10:3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812224343@qq.com,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招标代理确认接收情况,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9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