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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岑溪市马路镇水厂供水管网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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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岑溪市马路镇水厂供水管网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已由岑发改投资〔2020〕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马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岑溪市马路镇。
建设规模:按最大供水能力3000 m3/d扩建供水管道;更换原水管道1.0km,新建供水管道12.6km,配套建设设备化智能一体化箱式泵站1座。
估算总投资:约1781.9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 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0 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1.2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三类人员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6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7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9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
3.1.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0.1 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月22日9时30分整,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若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的则不需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需提供项目总负责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相应注册证书复印件核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1.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2.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1) 项目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 8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 90%,工程结算经岑溪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 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 85%支付。合同结算价经岑溪市财政评审中心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 97%,余 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 个月)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
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岑溪市人民政府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8 楼电 话:0774-382831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4-82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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