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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阀和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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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8﹞620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阀和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2 建设规模:2号线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85km,设站17座,设幸福车辆段1座,与在建1号线共享控制中心(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
(1)投标人应提供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风阀、消声器、吸声板设备及配套附件的供货、调试服务;2号线全线所有车站(含钟秀路站、体育公园站配套空间)的电动组合风阀、电动风量调节阀、防火阀设备、通风空调系统中的消声器、吸声板成套设备及配套装置;相关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图纸;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或测试仪器。
(2)投标人应在满足本用户需求书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计划要求,按照技术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投标人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进度控制、接口管理、样机测试、工厂检验、出厂检验、供货(包装、运输、仓储、开箱验收、交付)、安装督导、调试、预验收、联调联试、试运行、培训(本标段需在培训中心提供、一台防烟防火阀、一台电动排烟防火阀、一台管道式消声器,设备具体参数详见附件防烟防火阀设备参数表、电动排烟防火阀设备参数表、管道式消声器设备参数表)、竣工验收、试运营、质保、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直至通过本工程的最终验收。
(3)投标人应保证本工程功能和数量的完整性,如有缺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指明是由招标人负责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负责的部分都是指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4 计划供货期: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相关计划(暂定)如下:
序号 |
阶段名称 |
时间 |
1 |
样机制造与性能检测 |
2021年2月-2021年4月 |
2 |
设备进场 |
2021年9月-2021年12月 |
3 |
设备安装完成 |
2022年2月 |
4 |
单机调试 |
2022年5月-2022年7月 |
5 |
系统调试 |
2022年7月-2022年8月 |
6 |
综合联调 |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
7 |
试运行 |
2022年12月 |
8 |
试运营 |
2023年3月 |
招标人将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计联络、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作相应规定和调整,并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的时间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或风阀和消声器施工现场,投标人负责卸货(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是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3.1.2 投标人须是所投消声器或风阀的制造商。若所投风阀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得到风阀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若所投消声器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得到消声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
3.1.3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拟投消声器产品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一项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项目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如该业绩为通风设备集中采购,其中消音器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人民币( 以开通运营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拟投风阀产品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有一项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项目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如该业绩为通风设备集中采购,其中风阀的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人民币( 以开通运营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
3.1.6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7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个已开通运营(或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消声器或风阀设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经验( 以开通运营时间或试运营时间为准);
3.1.8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复印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4.2 注册供应商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电子发票)。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3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1时30分到05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投标人注册并登陆平台进行支付后,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4楼1416室领取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系统中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仅供参考,请以领取的纸质版为准)。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第一阶段: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电子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第二阶段: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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