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临江新区灵甸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招标机构: | 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新区灵甸大道电力管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海路至110kV灵甸变;
2.1.2建设规模:排管全长约10.5km;
2.1.3合同估算价:约57501184.40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临江新区灵甸大道电力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2日9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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