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甲醇分公司25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引气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9040050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25万吨/年甲醇装置安全生产的同时不影响园区甲醇供应平衡,提高甲醇分公司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煤制油分公司改建一条输送管线沿烯烃一套南侧、烯烃二套西侧外管廊及甲醇分公司内部管廊引入工艺气至甲醇分公司25万吨/年甲醇装置合成压缩机入口,用以保证25万吨/年甲醇装置正常生产。
来自煤制油分公司净化合成厂的变换气、未变换气、CO2压缩气,经调节阀调节满足配比要求后汇总输送至甲醇分公司25万吨/年甲醇装置压缩机入口管线内,经增压后进入精脱硫塔脱除H2S后进入现有合成压缩机冷却器入口完成后续生产。
本次招标施工均在已经建成的装置区内,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同时进行。
2.2招标范围:
煤制油分公司净化合成厂至甲醇分公司25万吨/年甲醇装置合成气管线改造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范围施工蓝图及后续变更内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电气、仪表、设备、梯子平台加工制作、工艺管道、消防、防腐保温、设备及管道标识、吹扫用临时管道制作等工程的施工,新建单元与原装置物料管线、公用工程等的衔接施工;配合生产单位进行管线吹扫;负责施工过程中破坏的绿化、地坪、管廊、厂房等恢复。
设备、材料供应范围:安装工程中的设备(精脱硫塔)、吸附剂、仪表阀门均由招标人采购;其余大宗材料由投标人采购,具体见《供货矩阵》。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8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2月20日
计划中交时间:2019年5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B.企业资质: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C.业绩: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石油化工、煤化工单项合同价格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工艺装置或管廊或工艺装置加管廊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用户证明材料);
D.主要管理人员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要求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E.安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F.具备有效的ISO(GB/T)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1月31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上午9:00分,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二层多功能厅12号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Tel: +86 (0)951 6871 888–688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 (
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金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强、王旭